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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8 点击数: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7]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我校参与组织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要求

1.提交案例应为“教学案例”,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需要,符合真实性、原创性、知识性、叙事性、启发性等要求,关注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2.教学案例分“教育管理类、学科教学类、教育活动类”三种类型,案例编写者自主判断案例所属类型,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以统一的入库标准为依据(见附件1),并符合相应类型案例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2)。

3.提交的教学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案例编写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见附件3),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二、案例征集程序与评审工作

1.请各培养学院根据具体要求,组织教师认真撰写教学案例、提供作者授权书及教学案例汇总表,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bjguo@mail.ccnu.edu.cn。由各学院自行下载相关材料(见附件1、2、3、4)。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案例进行审核评选,并决定最多选取10篇案例,于2018年3月20日前统一提交上报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通过学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教育子库(http://ccc.chinadegrees.com.cn/)。

3.提交至教指委的案例评审采用网上评审、专家组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通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达到入库标准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具体入库标准见附件1

4.请各培养学院尽可能全面地征集教学案例(包括已开发的),研究生院适时编印成册,以供交流。同时学校将对编写者予以专项经费资助。

 

研究生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docx

附件2:不同类型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含参照案例).doc

附件3:作者授权书.docx

附件4: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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