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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1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7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定于1228日(星期四)召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于1219日(星期二)前完成学位授予各项工作。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安排,确定分会召开时间,并通知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分会召开时间,自行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安排。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分会工作安排(格式见附件),由分会主席签章后于920日(星期三)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位办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wb@mail.ccnu.edu.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单位预答辩工作实施细则,妥善做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2.做好学位论文评阅,加强学院层面的学位论文盲评工作。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学位办抽查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3.各培养单位在答辩前自行组织好复制比检测工作。检测和结果处理办法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结果认定处理办法》。

4.各培养单位于1219日(星期二)前将表决票、建议授予名册、决议、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材料报送学位办,具体要求及报送格式另行通知。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详见《2017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6.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需交国家图书馆等部门馆藏。另外,为了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经作者签字授权后,统一提交“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在网络上发表。如需延期发表,应在学位论文的版权使用授权书上注明年限;如不宜发表,经作者申请、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请论文作者及时登陆两平台了解论文发布、版权与稿酬支付等相关情况。

学位论文寄送情况见下表。

寄送单位

硕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

说明

人文社科

理工农科

人文社科

理工农科

国家图书馆

 

 

各单位统一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集中寄送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校图书馆

由各单位与图书馆沟通提交

校档案馆

直接放入档案袋

7.未尽事宜,请联系学位办。联系人:欧阳老师,027-67861490;苏老师,67867828

 

 

研究生院    

  201798

 

附件:2017年下半年分会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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