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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yjspy 发布时间:2018-05-23 点击数:


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简称“优博培育项目”) 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创新资助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批准实施的104项优博培育项目和121项创新资助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验收分两步进行,一是采取“自荐同行专家,填报验收意见”的方式进行初审验收,由研究生及其导师自行聘请1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研究进展及成果进行评议,验收和评议意见直接在结题报告中填报(附件2)。二是根据整体结项情况,抽查部分项目进行集中会议审验。

三、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任务书,按照附件表格填制结题报告,提交成果佐证材料,如奖励证书、报告、论文、专著、专利的相关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只需包含能证明成果属性的关键信息。

(二)结题验收只接收签字盖章后扫描而成的电子版结题报告和电子版佐证材料,不接受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于5月31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评议意见(PDF)、佐证材料(word或PDF)等并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或创新-姓名-××学院”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三)结题验收材料由所在v 培养单位统一收集,合并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创新结题-××学院”后,于6月1日之前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工作QQ:1822458909

四、其他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所在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保证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或因故须进行终止结题的项目,请各承担人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处,并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核准后,再作处理。

(三)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题工作结束后两周之内,即6月4日至18日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和要求,到研究生院308室办理20%资助尾款的报销,项目负责人需保留原有效银行卡

(四)为了便于联系,请项目负责人加入“华中师大研究生培养资助项目”QQ工作群:206381392。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处6916。

 

附件:

 1.2017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名单.doc

 2.华中师范大学优博培育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样表).doc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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