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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2-05-22 点击数:


教学司函〔2012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实施两年来,切实提高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效率,增强了学历注册的时效性,解决了毕业生就业中及时的学历查询及认定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毕业生顺利就业和稳定离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及早部署,妥善安排,确保即时注册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2012年,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按照教学司〔2010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即时注册工作。

二、提高学历证书注册的数据安全性和准确性

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人员必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数字证书登录,其所做各项操作需经相关责任人审核,校内各级相关负责人分级落实责任,以保障学历证书注册的数据安全。继续提高学历证书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完善学历注册的各项内容,强化毕业照片的网上核对工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照片的,不提供网上查询,由此遗留问题,由毕业学校负责。

三、分级落实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部署工作,加强对本地区高等学校的培训指导,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各高等学校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安排,在学生毕业前尽早核实预计毕业生学籍学历数据,按时完成注册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即能查询本人学历信息。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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